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31名人员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6-08 20:59:54 人阅读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比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航空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航空”方向,持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航空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航空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并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选择“我要办”栏目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40×180像素,30kB以下)以及相关证明材料(jpg格式,200kB以下,具体参见附件6)。填报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23-5831100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6月21日12:00时前及时进行修改,再次接受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在2023年6月21日24:00时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确认参考。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网上交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交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交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1:1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考试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报名信息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并缴纳了费用的人员,拟定于2023年6月28日9:00-7月1日9:30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如遇问题,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及招聘审核咨询电话。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参考内容见附件3。笔试暂定2023年7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具体以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qvist.net/公布为准),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所需材料要求(见附件6),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学校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专业面试方式包括试讲、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具体参加测试的岗位见一览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环节分值均为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试讲及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具体内容,将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中发布。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心理测试。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参加,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总成绩计算。

专业面试成绩(专任教师)=试讲成绩×60%+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0%

专业面试成绩(思政专任教师、心理学教师、辅导员)=试讲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条评论
Alternate Text
Alternate Text 表情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推荐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

投递简历
    马上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