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上海师范大学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招聘计划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19-06-20 15:20:30 |  访问:11519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学校排名usnews2019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84位,排名qs2019亚洲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50位。

上海师范大学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78年的上海师范学院分院的农机系和物理系。1985年分院更名为上海技术师范学院,两系同时更名为机械工程系和电子工程系。1994年上海技术师范学院与上海师范大学合并成立新的上海师范大学。1999年两系整合成立机械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08年原机械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与原数理信息学院的计算机系和通信工程系整合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具有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艺体类紧缺师资可适当放宽。

3、博士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教授50岁以下。

4、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二)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

学院学科(专业)名称专业要求或其他具体要求职称要求岗位数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语音处理、图像处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嵌入式系统开发等方面研究背景4
电子电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仪器仪表等专业背景教授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具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背景,211或985高校博士、博士后,具有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工作学习经历1年以上者优先3
在机械工程类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影响力,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有成果转化者优先。教授
汽车服务工程具有车辆工程、内燃机等相关专业背景,211或985高校博士、博士后,具有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工作学习经历1年以上者优先
在汽车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影响力,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有成果转化者优先。教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计算机相关的双一流学科高校毕业博士;在ccf-b类以上期刊或ccf-a类会议发表论文1篇以上;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物联网优先。3
计算机、教育技术等相关专业、熟悉python语言,熟悉深度学习、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863/973/国家支撑计划等相关项目;能够带领科研团队建设与发展;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物联网优先。教授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具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智能机器人、先进控制理论等方向的研究;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知名大学博士。3
电气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背景,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教授
通信工程信息学科类博士,获得海外博士学位证书者优先,在专业领域顶级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者优先。3
信息学科类教授或其他正高职称人员,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负责一级硕士点学科规划和人才建设等。教授
联系方式黄老师

021-57122593

三、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相关应聘资料,同时投递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及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的格式进行投递,如:“应聘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通信工程+李四+高校人才网”。各岗位招满即止。

四、联系方式

(一)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1-57122593

邮箱: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28639

邮箱: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14日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河源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河源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河源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